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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嘉莹:吟诵,让古典诗歌生命延续
 发布时间:2016/7/18 浏览次数:1240

叶嘉莹:吟诵,让古典诗歌生命延续

目前中国正在提倡吟诵,这是非常好的事情。不过,有些年轻人没听过古人吟诵,常把吟诵与朗诵或歌唱混为一谈。虽然唱歌很好听,有节拍、韵律,学起来也更加容易,但那并非传统的吟诵。

中国的传统吟诵是结合中华民族的语言文字特色,经过一个必然的、自然而然的演化过程所形成的一种吟诵的音调,虽然现在听来会觉得奇怪、甚至于单调,但是却为中华民族所独有。

中国语言文字的特色

中国语言文字最大的特色是“独体单音”,不似西方的拼音语言。比如,我们说“花”,属于单音,一个声音;独体,一个方块字。但是英文的flowers是由很多音节组成的。这种独体单音的语言文字特色为我们所特有,因此只有中国才有吟诵,而这样的特色也形成了一个要求,即中国的诗歌语言一定要有节奏。

独体单音的语言文字要形成节奏感,最简短、最原始的一种句式就是四言体。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就是以四言句式为主,比如《诗经》第一首诗——《关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两个字一个音节,这就是有节奏的、最短的句子。这种句式并非是强加的规定,而是自然形成的。因为一个字没有音节,两个字或三个字,音节还很单调,四个字才有双音节。

以独体单音的语言文字寻求一种诗歌语言的节奏感,中国诗歌自然就形成了对诗句吟诵时之节奏顿挫的重视。一般,四言诗节奏以二、二之顿挫为主,五言诗以二、三之顿挫为主,七言诗就以二、二、三之顿挫为主。

此外,因中国语言文字之独体单音的性质,要在形式方面产生一种抑扬高低的美感效果,那么声调的讲求必然是一项重要的要求。把吟诵时声律的自然需求加以人工化,就形成了近体诗的平仄声律。而近体诗格律的完成,也正是为了吟咏诵读的需要。

中国古典诗歌的美感特质

中国古典诗歌自始即以其能予人直接的感发之力量为最基本的特色。说到作诗,一定是“情动于中而形于言”,即看到外界的景物情事使内心感动,然后用诗歌表达出来。作者看到了外部的景物,进而引起了内心的感动,然后写出诗作。所以说,人心是不能够死的。辛弃疾有两句词:“一松一竹真朋友,山鸟山花好弟兄。”意思是,每一棵松树、每一根竹子都是我的朋友,山上的一只鸟、一朵花都是我的弟兄。人就要有爱惜和关怀宇宙万物之心。

到了南北朝,钟嵘《诗品序》中说:“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他认为天地间阴阳二气的运行感动了万物,万物的生长变化又感动了人心,引起人性情的摇荡,而借以表现这种感动和摇荡的最好方式就是诗歌。

钟嵘所认识的诗歌,其本质乃是心物相感应之下发自性情的产物。所谓心与“外物”的相感,乃是兼有外界时节景物(物象)与个人生活遭际(事象)二者而言的。使人心动的,除了外在的、大自然的景物外,人世之间的死生离别的现象更加使人心动。如杜甫写在天宝乱离年间的诗歌:“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如果看到沿途有饥饿冻死的人,难道不会关心吗?所以,这就是我们学习作诗的一个真正的动机和兴起。学习诗,不仅使人心不死,更可以使人对宇宙万物、对社会人事有一种关怀。

作诗的方法:赋、比、兴

中国古人作诗的方法有三种:“赋、比、兴”。这三种最基本的表达方式不仅指表达情意的普通的技巧,更是对于情意感发的由来和性质的一种基本的区分。

所谓“兴”,就是由物及心,人心由外物而引起内心的感动。外物,是指大自然的景物。所谓“比”,就是由心及物,内心先有一种情意,然后用外物来表述。所谓“赋”,就是即心即物,内心有怎样的感动,直接表达出来,不借用外物。这三种表达方式,除去“赋”是以直接对物象的叙述以引起读者的感发以外,“比”和“兴”都是重在借用物象以引起读者感发的。一般说来,“比”的作用大多是“心”的情意在先,借比为“物”的表达在后;而“兴”的作用则大多是“物”的触引在先,“心”的情意感发在后。

此外,“比”的感发多含有理性的思索安排;而“兴”的感发则多由于感性的、直觉的触引,不必有理性的思索安排。可以说,前者的感发多是人为的、有意的;后者的感发则多是自然的、无意的。中国古典诗歌以兴发感动为主要特质,如果就这一点而言,那么较之于“比”的经过思索的感发作用,“兴”所代表的直接感发作用则更能体现中国诗歌的特质。

如果是律诗就多重复一次变成八句,下面我们就以李白和杜甫的诗为例,对格律诗进行赏析。

《夜泊牛渚怀古》李白

牛渚西江夜,青天无片云。

登舟望秋月,空忆谢将军。

余亦能高咏,斯人不可闻。

明朝挂帆去,枫叶落纷纷。

中国古人,尤其是读书人,都有一个治国平天下的理想,李白亦是如此。有天夜晚,李白在牛渚(今安徽省当涂县西北)停泊,想到了晋朝时期,有位善于吟诵的书生袁宏泊船于牛渚。

夜间,他在船上吟诵自己的诗篇,恰被路经此地的一位名叫谢尚的将军听到。谢将军欣赏其才华,遂请其出仕,伴随左右。于是李白遂发出“登舟望秋月,空忆谢将军”的感慨。在李白看来,“牛渚西江”是一个能够让他遇见伯乐的地方,然而在这里,他并没有碰到欣赏其才华的人,因此只有失望地离去,“明朝挂帆去,枫叶落纷纷。”

一般说来,绝句没有对偶,但律诗有,在律诗中第三句和第四句是对偶、第五句和第六句是对偶。所谓对偶,是指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词性要相同,而平仄则要相反。李白的这首《夜泊牛渚怀古》不但对得不工整,且平仄也不完全合律。比如第三句“登舟望秋月”平仄就不合格律,而且它与第四句“空忆谢将军”的对仗也不工整。“登舟望秋月”是“平平仄平仄”,根据诗歌的音节,第一个字和第三个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第二和第四个字,因为是音节所在。同时,按照格律平仄相反的要求,第三句应该是“平平平仄仄”,但是李白却把它颠倒了,不合规律,这在诗里叫做“拗句”。

所以说,李太白是位天才。尽管《夜泊牛渚怀古》是首五言律诗,但其中就有词性、平仄不对的地方。虽然如此,但这首诗却有其绝妙之处。李太白不受格律的拘束,但诗歌在情意的分量上取得了平衡,如“望秋月”和“谢将军”表面上看起来不对,但就情意的分量而言是平衡的:“望”是动词,“秋月”是宾语,“望秋月”是动宾结构;“忆”也是动词,“谢将军”也是宾语,“忆谢将军”也是动宾结构。这就是李太白这首诗的妙处所在。

再看杜甫的《喜达行在所三首》。这三首诗是杜甫经历了“天宝之乱”,冒险乘隙逃出被安史叛军占据的长安,投奔远在凤翔的唐肃宗,历经千辛万苦,到达朝廷的临时所在地之后,痛定思痛之作。以第一首为例:

其一

西忆岐阳信,无人遂却回。

眼穿当落日,心死著寒灰。

雾树行相引,连山望忽开。

所亲惊老瘦,辛苦贼中来。

这次叛乱,长安陷落,玄宗幸蜀,肃宗即位灵武后,移行在于凤翔。岐阳就是凤翔,在长安的西边,就有了本诗的第一句“西忆岐阳信,无人遂却回。”杜甫每天都在怀念朝廷,希望能够有岐阳的消息,但却没有一个人从那边回来。在经历了“眼穿当落日,心死著寒灰”的绝望和心寒后,他历经磨难,终于来到后方。“所亲惊老瘦,辛苦贼中来。”岐阳的亲戚朋友看到他纷纷惊讶于他的衰老与瘦弱,因为他是历经千辛万苦才从乱贼之中逃出来的。

杜甫的这首诗特别的朴实,其中的词句对称尤其工整。“眼穿”对“心死”、“落日”对“寒灰”、“雾树”对“连山”、“行相引”对“望忽开”,这首格律诗对偶的地方完全看不到雕琢造作的痕迹,非常的自然、真切,感情表达也非常深挚。

通过赏析两位诗人的作品,可以看出李白与杜甫的不同。李白的诗有出尘脱俗之意象,而杜甫的诗则朴实无华。然而,两人的诗歌皆为上乘之作。究其原因,则是二人皆是吟诗之人。他们作诗,并非查过字典、韵书、格律才写出了诗作,而是二人熟于吟诵,声调就在其心胸、口吻之间,那些字句便自然地伴随着声调而出。

一般都说人的头脑分左右两半,一为智性,一为感性;那么,文字思想就是智性,声音直觉就是感性。因此,只有使智性文字的思索伴随着直接感性的声音而出,这样的诗才算得上是好诗,才是有生命的、有兴发感动的诗篇,所以说吟诵是很重要的。

中国古典诗歌的吟诵

从周朝开始,我们国族就非常注重诗歌的吟诵。《周礼春官宗伯》中曾记载:“大司乐……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这里“兴”指读诗时应具有一种感发的能力,就是“心”。只要心动,就会兴发,就有感动。因此,教学应先要培养出一种兴发感动的能力。“道”就是引导的意思,是指对于感发指向的一种导引,以及告知诗歌所表达的意思。为了达到对于诗歌可以有随时随地的感发,并且可以灵活自如运用的目的,因此,又提出了“讽”与“诵”的要求。古人云:“倍文曰讽,以声节之曰诵。”就是说诗不但要背,且读诗时还要有节奏。

当有了背读吟诵的训练后,就可以有“言”和“语”的练习了。“发端曰言,答述曰语。”“言”和“语”是引用诗句以为酬应对答的一种练习。举一例说明:晋国公子重耳被其父宠爱的一个姬妾所害,遂出亡在外,周游列国,见到秦国穆公。秦穆公背《诗经》中的一段诗,重耳也背一段诗,两个人就此结成盟友。秦穆公送公子重耳回国做国君,还把女儿嫁给他。这种以诗对答便是“言、语”。将诗歌吟诵用于外交,即“言”;用诗回答,即“语”。由此可见,在中国古典诗歌的教学训练中,吟诵所占有的重要位置,以及其源流之久远悠长。

那么,要如何吟诵呢?中国的语言文字都有其自身的发音,且不只是一个声音,它还有腔可以拖,就是把声音拖长。所以,如果有的诗句不合乎吟诵的节奏,就可以用腔来拖长,或者可以重叠,这个重叠就是古人所说的一唱三叹,所以有“渭城三叠”,句子重叠往复,进而把腔补足。

对于吟诵,现代人又有着怎样的观点呢?很多人以为,吟诵有一种方法:平声字拖长、仄声字缩短。其实并不尽然。我以为,吟诵诗歌主要贵在能将古人诗歌原有的韵律与自己读诗时的感情融合在一起,使自己的生命和诗人的生命结合起来,令诗歌的生命延续,生生不已。这便是中国诗歌的吟诵之妙。

而中国古典诗歌之所以有如此之妙处,是因为中国古典诗歌重视心、物之间的兴发感动,由一生二、由二生三、由三生无穷;以内心的感发为主,“情动于中而形于言”,“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杜甫说“摇落深知宋玉悲”,杜甫读了宋玉的作品,就受到了宋玉的感动。辛稼轩说:“老来曾识渊明,梦中一见参差是。”我在梦里遇见了陶渊明,读了他的诗受到感动,而这个感动可以一直延续不断。所以“兴发感动”是中国诗歌中的生命,且这个生命生生不已。

结  语

关于中国古典诗歌,曾有人问我:现在没有人喜欢古诗,大多数人也不赞成吟诵,那么,中国诗歌会灭亡吗?我以为不会。中国古人作诗,是带着感情而写的;他们把自己内心的感动写出来,千百年后再读其诗作,依然能够受到同样的感动,这就是中国诗歌的生命。所以说,中国诗歌绝对不会灭亡。因为,只要是有感觉、有感情、有修养的人,就一定能够读出诗歌中所蕴含的充足的、真诚的生命,并且生生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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